中研新聞
浙江省科學技術廳、浙江省財政廳、浙江省國家稅務局、浙江省地方稅務局聯合發文浙科發高〔2013〕294號文件和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系統中查詢得知,企業已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,資格有效期3年,企業所得稅優惠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